關于印發(fā)《預算評審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
財預〔2023〕95號

黨中央有關部門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全國政協(xié)辦公廳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檢察院,各民主黨派中央,有關人民團體,各中央管理企業(yè),其他中央預算單位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財政局:
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國發(fā)〔2021〕5號)有關精神,為健全項目支出預算評審制度,提高預算評審工作的管理水平,我們制定了《預算評審管理暫行辦法》?,F(xiàn)予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
附件:預算評審管理暫行辦法

財 政 部

2023年10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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